近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于2008年发生的刁爱青案作出了终审判决,确认了原审判决的无罪判决,终于彻底为这桩引发全国关注的案件画上了句号。
这个消息对于所有关注这起案件的人而言,无疑是一个震撼性的好消息,对于刁家人而言,更是一份心头大喜的好消息。
***关于刁爱青案2008已破的图片***
刁爱青案是一个恶性的人命案件,2008年5月17日,广东中山市区一位叫做雷某的人,在一家卡拉OK包厢内被杀害,而几个月后,警方抓获了几名嫌疑人,刁爱青就是其中之一。
当时,由于案情严重,刁爱青被判刑14年,然而他的家人和律师并不认为他是真正的凶手,他们引用了大量证据作为反驳,并一直坚持不懈地维权。
在过去的13年里,刁爱青一家人一直在寻求公正的裁决,他们遭遇了太多的苦难和不公,现在,经过持续的努力和不懈的探索,他们的坚守终于换来了完美的胜利。
此次终审判决认为,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很多问题,如证据不充分,依据不准确,法律适用错误等等,因此该判决应该被推翻,而刁爱青则被正式宣判无罪。
此外,该判决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即在刑法的适用上,必须遵循没有罪推定和证据裁量原则,而这恰恰是此前一审中滥用预审制度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对于这起案件的彻底清算,早已期待已久的刁家人和律师,当然是无比欣喜的;而对于各方面对于这起案件的持续关注者来说,这也是重大的突破,并且对于我国法治建设来说,也必将奠定一份重要的基石。
可以说,《刁爱青案》的终审判决推动了我国刑事审判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它不仅让更多的人信任并坚持正义,也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指标,让人们更加相信和支持我国的司法体系和习惯。
最后,我们在这里也要再次力挺和赞赏刁家人及其团队的不懈努力和坚韧不拔的品质,在这个重大的胜利里,他们的付出是不可或缺的,而此次判决的到来,也正是对他们维权过程的一个最好的回应,也是对整个社会最大的一份喜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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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13年的刁爱青案最终宣判
司法部门终于解决了刁爱青案
刁爱青案告诉我们正义总会得到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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