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失踪的女人,却出现在了一个井中。
这名女子家庭美满,从不与人为敌,却偏偏遭此横祸,是有什么内情呢?
百无头绪之下,就在警方与死者父母的交谈之中,一个字,却让凶手露出了真面目。
一、因为一个字露出马脚
2012年的12月,已经距离张巧巧失踪已经三年多了。
张父张母怀着微乎其微的希望,等来的,最终还是是警方通知认尸的消息。
探望受害者的家属,是警察们讨厌的差事。
这一次的受害者,是已经失踪了三年,再出现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的张巧巧。
距离发现尸体,也已经过了十几天了,警方还是一头雾水,似乎线索又断了。
警方就想着去到张巧巧的父母家中慰问一下,开解一下两位老人家。
两位老人家似乎还没有从女儿死去的阴影中走出来,看见警方,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默不作声。
好不容易气氛缓和了下来,两位老人家也愿意和警方说一些近况。
其实,巧巧失踪这么长时间了,我们也几乎都不抱希望了,但是没想到,还是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一天两位老人家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对着警察说道。
我们也怀疑过向辉,但是向辉也好像知道我们的怀疑,他主动说,他是背不动巧巧的,在闲谈之中,老人家讲起了这些年的事情。
但是,敏感的警方却察觉到了一丝不一样的气息,背?
根据警方的勘查,第一现场确实不是死者被发现的地方,应该是被人被背着过去的,但是,这个小细节,警方是没有透露给外界的。
如今,却在两位老人家这儿听到了,警方一下子就捉到了幕后黑手的尾巴。
二、失踪的女人
2009年的9月9号,张巧巧接到了老板需要她陪同出差的消息。
张巧巧很心累,老板总是这样,也不提前说一声。
张巧巧就回家准备收拾行李了,老板的票都已经买好了,早就已经在等着她了。
但是没有想到,这一等,就等了将近两三个小时,张巧巧的身影迟迟不出现。
一怒之下,老板冲到了张巧巧的家里,却只有张巧巧的丈夫孙向辉一个人在家。
孙向辉告诉老板,张巧巧已经早就出发了。
两人这时候感觉到了不对劲,早就出发了,可是,老板那边却并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出现。
吉林省辽源市的警方接到了这样的一通报警电话,就是张巧巧的老板和张巧巧的丈夫的。
警方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张巧巧的踪迹。
但是,警方注意到,随张巧巧一同失踪的,还有一个她以往出差的时候用到的行李箱。
奇怪的地方在于,这一次,由于出差的时间并不长,张巧巧已经和领导说了,是不会带大行李箱的,估计就只带一个小袋子。
警方的怀疑目标,一下子就到了张巧巧的丈夫身上,张巧巧失踪人的那段时间,孙向辉就在家中!
但是,警方就算是将张巧巧的家发了个天翻地覆,都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无奈之下,只能先将这个案子封存,等后来技术进步,再翻出来,继续侦破。
三、枯井中的女人
时间来到了2012年的12月10号,一位井道工人向吉林省辽源市警方报警了。
那一天,他正好去了那一个井里面。
却没有想到,刚一下去,就看到了一具尸体。
工人赶紧跑回地面,就向当地警方反映。
南充市的警方很快地就到了报案人所在的现场,尸体被发现在一个井下面。
相关人员立马就进行了勘察,根据后期报告显示,这一个尸体少说也死了一到两年了,年龄大概在40岁左右,是一个女性。
同时,经过勘察,警方还发现,这似乎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死者是被人从上面扔下来的。
这样的场景,简直令人不寒而栗。
警方根据这个线索,就立马根据相关线索,搜寻近几年的失踪人员。
根据匹配程度,他们发现,这个女人,就是三年前失踪了张巧巧。
这下子,两个案件合并起来。
在三年前的时候,由于毫无证据,所以警方进行了很多推测,其中,嫌疑最大的,就是死者的丈夫孙向辉。
但是在三年前的时候,没有线索。
如今,他们的第一个嫌疑人,就是孙向辉。
警方来到了孙向辉和张巧巧的家中,孙向辉对于妻子死亡的消息,却表现得好像没有半分痛苦。
他这种反常的情绪,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孙向辉身上的嫌疑一更进一步地加重了。
但是,还是那句话,没有证据!警方就只能先放过孙向辉,根据两人的家为中心点,进行往外扩散式的调查。
连楼上楼下的邻居、小区门口的餐馆、死者的前男友、朋友、父母都调查了一遍,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相关的线索。
案件到这似乎又停滞 了,大家都有些泄气,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向家属交代。
又临近过元旦,警方这才来到了张巧巧父母的家中,却没想到,有这么一个天降的线索。
四、狡猾的凶手落网,竟然是因为嫉妒之心
2012年12月25日,警方就请孙向辉去了警局,接受调查。
在几天前还满脸冷漠的孙向辉,在警方审讯室的压力之下,终于还是没有忍住,吐露了实情。
原来,张巧巧总是和老板出去出差,孙向辉非常不满了。
张巧巧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孙向辉只是一个普通的煤矿工人,这种对比之下,孙向辉早就怀疑张巧巧和老板有外遇。
这一次,又要出差,孙向辉实在是忍不住,就趁着张巧巧睡觉的时候,将她掐死了。
这三年,他一直都饱受煎熬,每一天都活在痛苦之中,他因为自己的忌妒心,对于妻子的怀疑,最终害了一条人命。
五、法律知识小科普
孙向辉觉得自己的老婆和其老板总是出去出差,于是怀疑她出轨,那么最终情况我们也不直到张巧巧有没有出轨行为,如果说张巧巧真的出轨了的话,会构成犯罪吗?
依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就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如果说张巧巧和其出轨对象两个人有长期同居生活,并且在大众眼中两人是夫妻名义的话,那么张巧巧的这种行为就很有可能会涉嫌构成重婚罪。
但是如果两个人只是会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才在一起,平常在他人眼中是朋友或者是邻居的关系,又或者是在他人看来两个人是存在着不正当关系的,那么就不会被认定为是重婚罪。
一般来说婚内出轨的行为并不会触犯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为这是属于道德方面的范畴,所以并不会涉嫌犯罪。
所以如果只是偶尔出轨的话,就只是属于道德问题,并不会触犯法律,也不会受到相关的刑事处罚,只不过会被道德谴责。
假如说孙向辉得知张巧巧出轨,并且抓到了证据的话,那么他对其进行殴打的话是会构成什么罪名呢?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中明确表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过家暴的形式虐待家庭成员,且情节达到恶劣成程度的,即构成虐待罪。
如果说家庭成员中的一员对于其他的家庭成员进行殴打,或者是有些暴力行为,那么就很有可能会构成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虐待罪。
对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违法犯罪行为人一般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其家暴、虐待行为而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应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在本案案例中,如果说孙向辉真的因为张巧巧出轨就对她各种殴打,又比较严重情形的话就会构成虐待罪。
那么,在张巧巧失踪了三年还没有她的消息,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下,自然人在下落不明多久以后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甚至是死亡的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对于下落不明达到两年的公民,其近亲属或者有法律关系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公民失踪。
也就是说在张巧巧失去音讯的那天开始,两年以后她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宣告其失踪。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以后;或者是说自然人因为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而且在被宣告死亡的人又重新出现的时候,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但是在本案案例中,由于张巧巧在三年以后就被警方发现已经死亡,但是在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时候,他的利害关系人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她宣告失踪的。
但是不管怎样,都应该要在弄清事实真相以后两个人再进行沟通,切不可极端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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